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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怎么判?

2020-5-29 0:57:00      点击:

问:男朋友是广西的,他因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关在江门看守所,平时他在高新区电子厂工作,每个月都有6千多元,真不明白他为什么犯这个,请问这个罪怎么判?


答: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,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,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、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,或者故意制作、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,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,后果严重的行为。

立案标准:
1.违反国家规定,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、修改、增加、干扰,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,后果严重的;
2.违反国家规定,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、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、修改、增加的操作,后果严重的;
3.故意制作、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,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,后果严重的。
刑事责任:
犯本罪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后果特别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